一、報名條件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(yè)道德;
(二)18周歲以上、35周歲以下(1977年12月1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間出生)。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(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三)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(yè)或工作技能;
(四)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;
(五)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;
(六)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,在各級公務員招考、事業(yè)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,現役軍人、服務年限不滿2年(含試用期)的公務員、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,以及法律規(guī)定不得錄用為國家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,不得報名。
二、報考程序
(一)職位查詢
各招聘職位、資格條件請登錄中國海關門戶網站 “公開招聘專欄”(以下簡稱“公開招聘專欄”,詳見《海關總署研究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》。
(二)報名
報考職位代碼為101、102、501、502、601、602的人員登錄“公開招聘專欄”進行網上報名;報考職位代碼為201、202、203、301、302、303、401、402、403的人員將個人報名資料直接投遞至海關總署研究中心進行報名。
報考職位代碼為101、102、501、502、601、602的人員按以下程序進行:
1.提交報考申請。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12月1日8︰00至12月10日24︰00期間登錄“公開招聘專欄”,提交報考申請。
2.查詢資格審查結果。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期間登錄“公開招聘專欄”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。通過資格審查的,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。2012年12月1日8︰00至12月10日24︰00期間,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可以改報其他職位。
3.報名資料遞交。資格審核通過后,請于2012年12月14日前通過郵遞(掛號信或者EMS,以郵戳為準),遞交報考申請材料,逾期未遞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此次考試資格。報考申請材料包括:①職位申請表(登錄“公開招聘專欄”下載);②身份證復印件(需復印正反面);③學歷、學位證書復印件;④學位論文和科研成果;⑤外語、計算機能力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;⑥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;⑦報考職位代碼為101、102的人員需提交戶口簿復印件或者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。
報考職位代碼為201、202、203、301、302、303、401、402、403的人員按以下程序進行:
1.提交報考申請。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12月1日8︰00至12月12日24︰00期間登錄“公開招聘專欄”,下載并填寫《職位申請表》,與報考申請材料于2012年12月14日前通過郵遞(掛號信或者EMS,以郵戳為準),寄往海關總署研究中心。報考申請材料包括:①職位申請表;②身份證復印件(需復印正反面);③學歷、學位、專業(yè)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;④在學術核心期刊上發(fā)表的論文和科研成果;⑤外語、計算機能力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;⑥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。
2.查詢資格審查結果。報考人員遞交的書面材料經審核后,請于2012年12月19日登錄“公開招聘專欄”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。
注意事項: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,不得用新、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,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。報名時,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。對偽造、變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,騙取考試資格的,將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移交相關部門予以處理。
有海外留學經歷的,須注明留學性質(公派、自費),并提供我國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信息、我國駐外使領館證明等相關書面材料。
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可入圍考試,具體考試安排將在“公開招聘專欄”公布,請考生及時關注。
三、考試
(一)筆試
報考職位代碼為101、102、501、502、601、602的人員按規(guī)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。筆試時,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。筆試成績可在“公開招聘專欄”查詢。
報考職位代碼為201、202、203、301、302、303、401、402、403的人員可免予筆試,直接進入面試。
(二)面試
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按每個招聘職位擬招聘人數 1︰5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,不足1︰5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。面試人選名單在“公開招聘專欄”上公布。
入圍面試人員按規(guī)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。參加面試時,必須攜帶身份證、學歷證書、學位證書、專業(yè)技術職稱證書等原件。具體面試安排將在“公開招聘專欄”公布,請考生及時關注。
四、體檢和考察
面試結束后,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》執(zhí)行。體檢結束后按1︰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。
綜合成績的計算分招聘職位進行,報考職位代碼為101、102、501、502、601、602的人員的計算方式為:筆試、面試成績各占50%;報考職位代碼為201、202、203、301、302、303、401、402、403的人員的計算方式為面試成績占100%。
五、公示擬聘用人員
海關總署研究中心從考試成績、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,擇優(yōu)確定擬聘用人員,并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和中國海關門戶網站上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。
六、其他
(一)有關信息可登錄中國海關門戶網站(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)“公開招聘專欄”。
(二)政策咨詢電話為:010-85112781
(三)報名電子郵箱為:gkxb@customs.gov.cn
(四)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為:010—65195398
(五)聯系地址:北京市東城區(qū)建國門內大街6號海關總署研究中心(籌),郵政編碼:100730